趙某與常某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sh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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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yíng)口市鲅魚(yú)圈區(qū)人民法院

民事一審判決書(shū)

民事(2021)遼0804民初3510號(hào)

原告:趙某。
被告:常某某。

審判員田拓
法官助理張沖
書(shū)記員孫旭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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