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支行與石永久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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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0)蘇0382民初3565號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民事

一審

裁定書

邳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

原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支行,住所地邳州市運河街道青年東路**。
負責人:張永娟,該行行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家飛,該公司職工。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彥軍,該公司法律顧問。
被告:石永久,男,1963年12月5日生,漢族,住邳州市。

本案按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支行撤回起訴處理。

審判員閆良芳
書記員余貝貝

2020-06-23